本标准规定了在220V、50Hz供电条件下将交流电压转换为固定的、单路低压直流(不大于36V)或低压交流(不大于36V)输出电压的外部电源(以下简称:产品)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50W 的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流-直流的电源,也不适用于给工业用设备、医疗器械等供电的特殊用途的产品。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信息技术 因特网中文规范 电子邮件传…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通用规范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
电子工业用硅酸钾溶液
压电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长条横向…
声学 100kHz以下超声压电换能器的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