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电缆--同轴/对绞混合电缆(以下简称电缆)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规定的产品主要用于将电话/多媒体线路从配线终端连接至网络接口设备或网络接口单或用户,同轴缆单位用于传输视频、模拟信号和压缩的数字信号,同时也可传输高速数字信号,同轴缆单位的工作频率范围为5~1000MHz;对绞线单位通常用于传输音频、150kHz及以下的模拟信号和2048kbit/s的数字信号,在一定条件下,其最高工作频率可至6.3MHz。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信息技术 因特网中文规范 电子邮件传…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通用规范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
电子工业用硅酸钾溶液
压电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长条横向…
声学 100kHz以下超声压电换能器的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