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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

标 准 号: GBZ 29-2011
替代情况: 替代 GBZ 29-200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发布日期: 2011-04-21
实施日期: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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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年02月02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与分级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及处理。职业性急性双光气中毒和三光气中毒可参照使用。非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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