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家用制冷器具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按GB/T1.1?000 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与《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棗提高了对节能,噪音的要求;
棗增加了对回收和再利用、危险物质的使用和公开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年1 月6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 年3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1-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制冷器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500L 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冷冻箱。容积超过500L 的同类型冰箱可参照本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