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与过程控制、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特种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不包括燃料煤制气系统)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可行性研究、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陶瓷涂层材料、釉料等生产过程的废气治理。
陶瓷企业水煤气站、水煤浆站及其他公用工程的废气治理工程,参照《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