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6454-1996《锯床 安全防护技术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16454-1996作废。
本标准针对金属锯床存在的主要危险,规定了消除危险和减少风险的基本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卧式带锯床、立式带锯床、圆锯床和卧式弓锯床。
本标准与GB 1645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变更,由“锯床 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变为“金属锯床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第1章的适用范围取消了“砂轮片锯床”;
——第3章中增加了“锯床的安全”、“锯床危险”等8个术语,删除了“加工区护罩”、“加工区栅栏”等8个术语;
——增加了第4章“锯床危险”;
——第5章中5.1~5.5新增内容;
——将1996版的第6章“使用和维护的安全要求”变为本版的第7章,且名称改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