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及其用品为减轻环境负担而应符合的要求,给出了产品开发、改进时可减轻环境负担的技术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工程机械与设备: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包括基础施工设备、混凝土机械、道路施工与养护设备、骨料加工机械设备、钢筋加工设备和模板、装修和维护用设备、高处作业吊篮和擦窗机、其他施工中常用的机械
与设备等);
———土方机械(包括挖掘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挖掘机、平地机、水平定向钻机、回填压实机、装载
机、吊管机、回转式吊管机、压路机、铲运机、挖沟机);
———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建筑卷扬机;
———升降工作平台;
———岩土钻孔机、破碎器;
———工业车辆;
———盾构掘进机、隧道掘进机;
———其他工程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