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器现场振动烈度的评价,适用于所有主轴承箱体或轴承座在轴的径向(即横向)和推力轴承的轴向测量的宽带振动。它们包括:
———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
———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
———在正常稳态运行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或3600r/min,输出功率大于
50MW 的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也适用于直接与燃气轮机联接的汽轮机和(或)发电机(例如联合循环应用)。在这些情况下,本部分的准则仅适用于汽轮机和发电机(包括同步离合器)。ISO7919-4和ISO10816-4适用于燃气轮机振动的评价。
本部分的这些评价准则不适用于在发电机定子铁芯和外壳上的2倍频的电磁激励振动。
本部分所规定的数值不准备作为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大型汽轮机和发电机,通常也用旋转轴的振动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见GB/T11348.1和GB/T11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