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涉及的是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供室内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的安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
--充电器(GB 4706.18);
--电池供电自动式电割草机的特殊要求(IEC 60335-2-107);
--医疗器械(GB 9706.1);
--商用自动地板处理机(IEC 63327)
--电动手持式工具、可移动工具以及草坪和园艺机械(GB/T 3883、IEC 61029);
--设计用于腐蚀性或爆炸性环境(粉尘、蒸汽或气体)的器具;
--时速25 km/h以上的道路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