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服装机械工业用蒸汽熨斗的范围、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界定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部门使用或以营业性服务场所所使用的蒸汽熨斗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本文件没有考虑在托儿所和其他有少年儿童的地方或年老体弱无人照管的地方存在的特殊危险性等内容,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在车辆、船舱和飞机上使用的电熨斗;在热带国家使用的电熨斗;在某些条件特殊的场所诸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等地方使用的电熨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