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中钛含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中钛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10%--0.50%。本部分代替GB/T6987.12—2001《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测定钛量》和GB/T6987.31—2001《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测定钛量》。本部分与GB/T6987.12—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方法二: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和“方法三:铬变酸分光光度法”;
———增加了“重复性”和“质量保证与控制”条款;
———将钛标准贮存溶液配制方法中删除草酸钛钾改由二氧化钛配制;
———根据重复性限数值对其原允许差范围进行了修改,使二者数值相互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