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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YY 0605.9-2007《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9部分:锻造高氮不锈钢》。 本标准规定了外科植入物用含氮量为0.25%~0.50%的不锈钢的化学成分、完全退火状态下的显微组织、耐腐蚀性、力学性能及相应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科植入物,且符合标准成分要求的不锈钢钢棒、钢丝、钢板和钢带等,取自成品试样的力学性能可不遵循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