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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标 准 号: HJ 462-200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浙江天蓝脱硫除尘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
发布日期: 2009-03-06
实施日期: 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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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5月0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对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脱硫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石灰法、钠钙双大事法、氧化镁法、石灰石法工艺,配用在蒸发量≥20 t/h(14MW)的燃煤工业锅炉或蒸发量<400 t/h的燃煤热电锅炉以及相当烟气量炉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的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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