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标准》在公路工程标准体系六大板块中属于公路管理板块的统领性标准。
《标准》是在充分调研、总结公路路政管理的经验和现状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公路路政管理相关规定编制而成,全面考虑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多元实施主体的使用需求,其多项内容已在多地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得到应用和验证。《标准》由8章组成,分别是:1 总则,2 术语,3 路产保护,4 涉路施工活动管理,5 大件运输许可管理,6 违法超限运输治理,7 保障条件,8 信息化管理。《标准》主要内容及特点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一至四级公路的路产保护、涉路施工活动管理、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及保障条件、信息化管理要求。
二是路产保护。规定了路产保护的范围、技术要点,通过确定路政巡查范围、巡查种类及方式、巡查计划、巡查任务、巡查频率、巡查人员要求、巡查处置等内容实现对路产的保护。
三是涉路施工活动管理。提出了涉路施工活动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跨越式、穿越式、平交与接入式、并行式、利用公路结构物、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等不同类型涉路施工活动具体要求。
四是大件运输许可管理。提出了对大件运输拟行驶路线进行可通行性评价、行驶护送、信息共享的一般要求,并通过对大件运输申请受理、路线审查、通行管理等环节技术内容的规定,明确大件运输许可前、中、后全流程管理规范化要求。
五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提出了违法超限运输认定技术标准、治理方式及对检测设备的要求,并从违法超限运输治理的技术环节、设备设施、数据采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规定了固定站点检测、流动检测及技术监控等三种治超方式的相关技术要求。
六是保障条件。对路政人员配备、路政管理设施、装备设备、路政人员安全防护、路产登记、路政管理资料的归档等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
七是信息化管理。对路政管理信息化构建进行了总体性设计,并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功能构建等方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