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所指的造纸企业包括具有完整造纸生产线企业、生产造纸熟料企业及造纸粉磨站等企业。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97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