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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前期准备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5月05日
 一、发挥领导作用是成败的关键

  通过研究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不难发现,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早在10年前就认识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化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它既是国际贸易的需要,也是进行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评价的需要。

  尽管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的性质和规模不同,但作为企业的主要领导或最高管理者,在决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同时,还需承诺为体系提供足够的资源。企业对于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投入应当是有计划的和长期的。

  从我国加WTO之后的形势发展看,企业生存不仅取决于社会方面的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企业领导者的思想观念和开拓精神,只有在最高管理者认识到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必要性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在企业策划和建立体系的初期,领导的支持尤其重要,表现在领导参加有关会议的讨论、亲自主持制订本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审阅和批准体系文件等内容。企业领导的行动为员工做出了榜样,这必将有力地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同时,企业应从资源上保证有专人负责体系的工作,比如:

  1. 由于体系的建立和保持过程要涉及许多部门和人员,最高管理者应任命至少一名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关工作,其中包括按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汇报体系运行情况,为评审提供依据;组织协调运行中的各部门之间关系等工作。

  2. 最高管理者授权管理者代表组建工作小组,具体完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工作。

  3.工作组可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置人员、明确分工。有的企业以安全部门为主,专职、兼职均可;有的企业成立体系推进办公室或依托企划部负责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人事调动和组织工作。

  4.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直接领导工作小组按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5.体系工作组人员及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应尽可能接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以初步理解标准的运行模式和系统化、结构化的管理思想。

  二、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

  1.企业第一次实施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的过程,是企业建立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体系的重要初始评审工作的一部分。

  2. 危害辨识的范围要求覆盖企业生产、维护的全过程。应根据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及物理、化学、心理、生理等多方面信息来加以识别考查,特别应考虑作业场所人员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和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施,根据辨识的危害因素进行分析比较,以确保企业的危险评价结果和控制效果是主动而有效的。

  3. 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看,企业必须通过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来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而企业评价出的重大危险因素、获得的适用法律法规、搜集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原有的规章制度等信息,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这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第一手资料。

  4. 初始评审就是通过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与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影响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而为企业制订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确定行动计划和改进完善科学的预防性控制程序提供依据。

  三、制订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1.最高管理者应批准本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在方针中应包括两个承诺和一个框架的基本内容。

  2. 方针要体现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危险的性质和特点,并承诺对企业生产活动中最危险的方面进行改善,反映出目标指标的主要内容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以形成制订和评审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3.方针应与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致,对企业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有助于提高企业在政府部门和社会中的形象。

  四、制订目标和指标

  在制订目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企业的重大危害因素和危险。

  3. 选择技术方案。

  4.财政、运行和经营的要求。

  5.相关方的意见或观点。

  由于目标和指标的制订涉及到整个体系运行,所以应针对企业内部各有关的职能部门分层次设立目标,即目标是可层层分解的。

  在考虑上述五方面要求中,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最为重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可直接判为重大危险因素,并列入目标和指标中进行实施整改或控制。

  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中做出的承诺,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最基本要求之一。因此,以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作为制订目标和指标的首要依据,可减少在制订目标和指标时的困难。

  五、制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1.标准要求,企业要制订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其内容包括实现目标指标的方法、技术措施、部门职责和完成期限等。

  2. 每个目标至少对应一个具体的管理方案,企业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按管理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制订应与目标指标的制订应同时进行,这是因为二者优先考虑的要求基本相同,而管理方案的大部分内容涉及技术和经济问题,即企业需考虑投入资金的数额是否可承受,所以管理方案应经过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反复的论证而最后确定。

  4.在管理方案中可规定每一项具体措施的起止时间和资金预算方案,投资较大的项目应列入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管理方案的预期效果应是客观和可监测到的,最好有硬件指标的实现。

  六、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全员的参与,文件化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应传达到全体员工,不能简单认为组织机构和职责仅涉及领导和管理部门,还应包括各岗位作业人员等。

  2.企业应设置体系运行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协调及监督的归口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体系的有效实施。

  3.职责与权限的确定,可从上至下按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安监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设备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维修部负责人等进行合理分工。

  4. 由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的17个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任何管理要素都包含有预防、控制及监督等多种功能,企业在实施体系管理要素时,需要由多个部门通力配合,既有组织协调的主管部门,又有协助执行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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