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a. 定期组织水患排查分析。
b. 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c. 加强监督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1)矿井生产中必须坚持有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放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井下探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掘地点附近或对采掘活动构成威胁的积水,要有计划地进行疏放。
(3)对矿井防挡水设施(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柱等),要定期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水患威胁。
(4)要加强汛期地表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路按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检查维修制度。
(6)制定、落实贯通措施,老空水隐患不排除不得生产。
(7)采用承压含水层注浆改造与隔水层注浆加固, 帷幕截留,疏水降压开采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水技术。
(8)建立完善的矿井泄、排水系统,保证矿井足够的抗灾能力,落实水平之间、采区之间的隔离措施。
(9)正确标定避灾路线。
(10)现场人员熟悉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