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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顺槽掘开口点处绞车硐室及基础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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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工程概况

按设计要求需在12061回风顺槽开口处掘绞车硐室及绞车基础。为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务必遵照执行。

二、施工前准备

1、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地点将风水管加设三通,并进行试通。

2、由施工单位把支护材料、废旧皮带、大板、半圆木、施工工具运到施工地点附近不影响行车、行人的宽敞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3、施工前,由地测队根据技术部放线通知要求画出12061回风顺槽轨道中心线,并延至将掘硐室的帮上并作好记号,轨道中心线即为绞车硐室及绞车基础中心线。

4、施工前,由通风工区将施工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风筒改至施工点对帮。

三、施工方法

1、施工时采用打眼放炮配合风镐手镐掘进。

四、施工技术要求

所掘硐室尺寸:长×宽×高=3米(硐室中线)×3米×2米;所掘绞车基础尺寸:长×宽×深=2.5米×1米×1.2米。

硐室顶、帮均采用钢筋网加树脂锚杆进行支护,顶板锚杆直径φ=20mm,长度L=2.5m,,锚杆间排距均为800mm,帮上锚杆直径φ=20mm,长度L=2m,锚杆间排距均为800mm,外露长度在30—50mm之间,锚网必须搭接100mm,且搭接处必须扭接完好。

在硐室内,在硐室中央中心线两边加打2根锚索对顶板加强支护,锚索直径φ=15.24mm,长度L=7.3m,托盘规格为200mm×200mm×12mm,间距为2m,锚索外露长度为100mm,并及时张紧。

硐室外边缘锚网必须和巷道的锚网搭接100mm,且搭接处必须扭接完好。

放炮爆落的矸石先人工铲货堆放在巷道两帮不影响行人行车的宽敞地点,待施工结束后,将矸石装上矿车运至边切眼上口,放入12061边切眼溜子运入原煤系统。

所掘硐室位置:12061回巷开口处(见附图)

五、安全措施

1、设专职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班组长必须佩带报警值为0.8%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把施工点前后5米风水管、风筒、瓦斯管先用直径不小于160 mm的圆木按1.5米一根打好斜撑后,再用大板钉在圆木上后钉废旧皮带进行保护,把施工段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下放到地面并用废旧皮带半圆木掩盖好。

3、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退路畅通的安全地点使用长柄工具进行。

4、放炮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配合手镐进行施工。所打炮眼深度不得超过1.2m,装药量不超过2节,且必须按规定使用好水炮泥,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5、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严禁反向装药、反向爆破(放炮员负责)。

6、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放炮撤人、停电及警戒。

(1)、停电范围:由当班电工在121石门停掉矿编号为2080#和2108#闭锁开关,断掉12061回风顺槽的所有动力电源和综掘机电源,确认开关手把打到零位锁死后,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看守后,汇报调度室,由当班瓦检员负责监督。

(2)、撤人站岗范围:

由当班班长带领1人从施工点把回风顺槽边切眼以西所有人员撤到边切眼上口,并在此设岗(岗1);然后班长返回到施工点所有人员连同121石门所有人员撤到121石门风门处(岗2)。(附放炮撤人警戒示意图)

所有人员撤出后,由当班瓦检员负责汇报调度室,得到调度室允许后,严格按“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进行放炮。

8、每一循环结束,必须把永久支护全部支设到位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打眼放炮施工作业。

9、放炮母线与母线连接必须用接线盒。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严禁出现明接头,并悬空,不得与其他导电体接触。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班排长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打眼掏药、镐刨、手拽、压风吹的方法处理瞎炮,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⑷、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在处理拒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1、放炮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剩余的火工品及时交回炸药库。

12、出矸前,由综掘一工区当班电工对12061回风顺槽11.4Kw小绞车各部件进行完好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机。

13、在使用矿车提升期间,严格按照《12061回风顺槽掘进作业规程》中的使用小绞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4、对小绞车提升段,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15、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车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16、在翻车卸矸进入溜子时,人员不得站在溜子内进行翻车,只能站在溜子外翻车。

17、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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