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人民政府,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
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
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生态环境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
“三北”工程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