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地位、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巩固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原《安全生产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新《安全生产法》,定于12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理、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新《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问题,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安全开封创建为工作主线,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与法律法规配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开展了各个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态势,为全市发展大局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环境。但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安全生产领域,部分企业有法不依的现象屡屡出现,个别行业执法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地方违法不究的事情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我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还需加强,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实践仍在路上。
依法、守法必须先学法、先知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积极构建执法监督网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积极构建预防防控网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进企业安全责任全方位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员参与。积极构建培训教育网络,着力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构建公众参与网络,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体系,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康,牵涉着众多家庭的幸福美满,联动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宁。希望全市上下在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之际,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生命和健康权益,“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共同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法治开封、实现开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