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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全生产管理谁抓都不越位”谈起

作者:邢承木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5日

 近日,到一企业检查,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谁抓都不越位,安全生产怎么严格都不过分”的标语引起笔者的注意,觉得这标语说得很好,体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工作中,经常听到企业对员工提出要求:在工作中不要越位。何为越位?顾名思义就是揽下了超越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事情。安全生产工作也如此吗?笔者认为,恰恰相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大胆“越位”,而且应鼓励“越位”。

  当前,各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一般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强调安全主管部门及人员要各司其职,通过制度约束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工作不能缺位的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可为什么企业非主管安全工作的员工都可以越位参与呢?这里的越位,并不是说让他们越过自己的岗位职责做不该做的事情,管不该管的事情,而是企业有些员工所在部门及岗位,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但是遵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他们一样有义务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者”、“守护者”。

  不可否认,有的企业有些非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的确存在着“不当和尚不撞钟”的想法,一遇到现场有安全生产隐患或发生突发状况时,就认为这不是本部门、本岗位该管的事,于是使出太极推手,不分轻重缓急,向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部门及员工一推了之。有的则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一赶上企业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就以种种理由回避推辞。还有的则觉得自己不能越俎代庖,即使发现了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疏失与漏洞,也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闻不问。这些思想和心态都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试想,如果这些员工碰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大胆“越位”的紧急情况时,他们总是将本岗位职责作为不可跨越的红线,不越雷池一步,企业怎么能够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抓、人人管?

  要根除这些思想心态,首先就要提高这些不敢越位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使他们明白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领导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事,也是企业全员都应该主动去关心过问的份内事。其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主管部门,要在企业内严格推行“一岗双责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到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并落实到每位员工的头上,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全员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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