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一直被认为是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的,这个理解不能称其为错,但是很多人进一步误解,认为安全监管只要能被动地“守住”就行了。
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促进中心专家谷尔邦·斯琼博格曾举了一个例子:同是预防溺水,中国是在所有的水库、池塘边装上高高的护栏,不让你下水,见不到水也就淹不死;在西方国家,更多的是教会所有人游泳、应急逃生,水再大再急你也可以安然上岸,是主动的措施。
笔者由此联想,在某种意义上说,很多时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也是被动的,只是就安全谈安全,被动地开会、被动地发文件、被动地开展检查,而没有跳出安全系统自我封闭的圈圈,学会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我们很少提出跨部门、跨行业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措施,久而久之,估计安全监管部门可能逐渐不入财政、税务等其他部门法眼,不能借助国家大政方针、社会发展大势和其他可以依靠的力量去干活,最后变成“单打独斗”“包打天下”。我们需要改变。
如何改变?答案很简单,借势用力,跳出安全抓安全。应该说,这个话题并不新鲜,但知易行难,税前扣除企业安全投入费用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他强调,我们新一年的任务,“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通过简政减税、放宽准入、鼓励创新,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更好适应和引导需求”。他在讲话中提到了减税,要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前段时间,企业家曹德旺说,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负比美国高35%,引发了各方争论。数据是否准确,不得而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倾向认为,国内企业的税负(税收和收费)确实偏高。高层对此十分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之一就是降低企业税负。笔者认为,通过降低税负,让企业的“总税率”在世界平均水平线附近浮动,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对于如何减税负,财政部提出的一项措施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率由50%提高到了75%,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中小企业可以将更多的研发费用在税前扣除”。
安全生产很难抓,原因之一就是企业投入不足。我国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一直比较薄弱,如果能在税前尽可能扣除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换取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促进安全生产大有裨益。安全生产的长期收益自不待言,就短期来说,虽然税收少了,但是企业这条鱼养大了,未来税收计提基数更大了。扣减安全生产投入比只对科技企业扣减研发费用的覆盖面更宽,差不多覆盖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当前经济增速低迷的形势下,减税好比给企业安全生产、给安全生产工作打了一剂强心针。
进一步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有利时机,不容错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将企业部分安全投入(具体比例可以研究,比如30%或50%)在税前扣除,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能够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当前税收的小损失换回来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生命与健康、稳定与和谐,带来的是未来经济、税收的大回报。
当然,税收政策的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各地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东风,可以先行先试。前段时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布了对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四个“黄金十条”,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向。其中,给予企业一部分奖励,其实质就是将财政的钱返回给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这其实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安全生产工作是可以照猫画虎的,可以向政府申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比如,可以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设备设施改造、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等给予部分返还,待国家、财政部门明确税收扣减相关政策后予以停止。如果实施,这可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崭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