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全监管的力度逐年加大,体系也更加健全,科技更加发达,可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接连发生了天津港“8.12”爆炸事故、重庆永川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等,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给社会和许多家庭带来了巨大损失。不禁发问,安全生产究竟路在何方?
每次发生安全事故后,舆论总是偏向于严惩安全监管人员,却忽视了造成事故的元凶——企业。实际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固然有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违规成本低,造成许多企业愿意铤而走险,重视既得利益,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没有很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要靠监管,安全要靠科技,但安全更要靠生产经营观念的转变。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打心底里不想、不敢违法生产,理性、客观看待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关系,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极大的破坏掉酝酿发酵安全生产事故的沃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也就能得到遏制。
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体现出刚柔并济的理念,既要对企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又要对企业严加管制、强化惩处。
以“柔”的理念筑牢思想基础。继续加强培训教育,确保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常态化提醒、警示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力度,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过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在公共区域张贴小标志、安装电子显示屏、发放安全宣传手册等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理念的灌输,促进“安全第一”观念的形成。
以“刚”的理念敦促责任落实。严格准入标准,对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配备不达标、安全投入不充分、安全隐患未根除的企业,坚决不予以“放行”,做到合格一个,批准生产经营一个。加大对违规生产行为的执法惩处,提高违法成本,逗硬违法处理,咬定原则不放松,不留情面、不当“好人”,刹住蠢蠢欲动之心。实施“黑名单”管理,对于存在违法生产、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不优先作为政策、资金、技术等扶持的对象,对其执行优惠“靠边站”。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倡议社会大众如实举报企业存在的不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民众热情,实现对企业的全方位、无死角监督。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必要手段,企业规划有安全,生产经营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势头才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