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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应预防前移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11日

 每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总会毫无例外地引起事故单位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找原因,查责任,总结教训,落实制度。遗憾的是,类似种种“重视”,并未有效地防止事故,而且在有些单位,同样的事故屡有发生。原因何在?笔者认为是由于“预防”没有落实到位。

  滞后的安全管理看起来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实际上治标不治本。据报载,某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十分重视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的处罚,制定了《违章操作处罚条例》,内容十分详细,处罚十分严格,但违章操作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事故率居高不下。他们在认真反思后,把“预防”提到了首要位置,着重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学习,落实基层干部的安全责任制,强化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劳动保护能力,教育干部职工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果,有效地杜绝了施工中因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类似事实证明,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之策。笔者认为,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个有效的“预防”,胜过无数个滞后的“亡羊补牢”。

  坚持预防为主,只重视处理事故当事人是不够的,还要重视追究管理层的责任,责任追究需要动真格。如果有些单位经常性检查 工作没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怎么会在安全检查后又发生大事故呢?如果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把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地深人到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又怎么会使事故屡有发生呢?所以,要使“预防”前移,还必须把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向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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