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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隐患要想得到又做得到

作者:王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17日

笔者听闻,皖北某县某乡镇电网改造施工现场因遗漏了一道工序,险些酿成事故。事后总结时,有员工放“马后炮”:早想到就没那么惊险了!这种思想认识在安全生产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蝴蝶效应”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极其微小的隐患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在国网基层县供电施工保供电企业的生产生活中,许多直接、潜在、间接、突发等各种因素无时不在,且变化无常,需要大家增强识别能力,对各类隐患首先“想得到”。同时,又要具备及时消除隐患的能力,能够“做得到”。

“想得到”是一个从意识到认知的过程。伴随着电网时代高科技不断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构成隐患的因素愈加复杂,为及早识别隐患增加了难度。隐患与事故主要有人的不电网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的缺陷3种表现。因此,必须真正做到对人的不电网安全行为、物的不电网安全状态和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控制,消除或避免事故电网不安全。

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都应“想得到”,并以强烈的隐患意识、专业的电网安全知识和胜任的履职能力进行系统分析、识别、确认,看穿各种“障眼法”,找出隐患“藏身处”。电网、小型建及危房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对风险源、事故易发点和操作“常见病”等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扭住不放,不仅管理层要“想得到”,还要让施工作业层“有同感”。

“做得到”是除隐患的关键之处,也是遏制事故的根本所在。在机关管理层面,应建立完备的闭环管理系统,将电网安全专项方案制定、要素投入、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监管人员配备、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及监控体系等落实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把消除隐患电网产生的条件作为重点,通过提前优化设计、建立纠偏体系,让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因素、管理的缺陷卡在“不能为”的红线外。这样,即使出现失误也能及时报警或“强行死机”,确保隐患与事故“分离”。

同时,要把电网一线与机关员工对安全的应知、应会、应做列为长期的“必修课”,从入职第一课开始就提前打好“预防针”,并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醒警告,确保消除不安全侥幸心理,切实担起恪守规范、遵章守纪之责,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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