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玉环县坎门海都花园三期
建设单位:浙江海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建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玉环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地址:玉环县坎门镇振兴路北
本工程由小高层(11层)3幢,低层(6层)19幢,会所(3层)1幢组成,共28个单元,总建筑面积为5832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9.8米,按三类防雷设计,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 主要消防设施
本工程住宅楼每户设2Kg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1具
11层住宅每层设双栓消火栓(架空层设单栓消火栓)、楼层、烟感2个、手动报警按钮1个、广播喇叭1个,送风口1个(架空层设单栓消火栓,楼层显示器)
会所每层设单栓消火栓2个,走廊通道设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防火门
11层住宅楼梯前室,楼梯间设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甲级防火门
电梯电源、送风机电源、电梯井底排水设施电源均采用双电源末端自动切换装置
三、质量评估依据:
设计文件(图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45-9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四、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本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均按规定报验、检查、验收,只有书面资料合格证、质检报告,《消防产品质量认可证证书》、《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齐全,实物检查符合质量要求(有的材料还需见证取样送玉环县质监站检测)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并在施工过程中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的材料及时作退场处理。所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五、施工单位质量行为:
有施工组织设计,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主要部位和高难度项目有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设备按施工组织要求落实到位,满足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都按规范要求报验审核,经监理、业主或质监站人员(或上级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有强制性规范条文要求的质量问题,更是不折不扣的按规范条文处理。
现在,安装工程单项试验(如管道水压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已符合要求,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全部合格,水泵、风机、电梯、报警系统、通风、广播、防火门,事故报警及疏散指示灯,安防设施,对讲(楼宇)系统等设施调试已合格完成,消防联动调试运行也圆满结束。12月1日,本工程已通过玉环县气象局的防雷检测。12月20日,通过了玉环县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的消防设施、电气消防安全、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消防给水等项目检测。具备了报审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三、 工程安全情况:
由于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有安全保障的组织措施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了工程保质、安全竣工,自始至终无重大安全事故。
四、 工程实体质量:
五、监理技术资料:齐全
六、单位工程综合评价:
本消防工程由我们负责安装的项目(分项工程)全部完成且合格,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及消火栓室外给水项目可能要等四期工程竣工时一道完成。
浙江建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玉环县坎门海都花园三期监理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