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认证产品必须获得3C证书才能销售,强制性认证目录之外的产品包括自愿性认证产品则暂无相关法律要求,只要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就可以生产和销售。
取消强制性认证后的消防产品,如果不进行自愿性认证有以下几个缺点:
1、经过多年的强制性认证,无论是用户还是企业都已经习惯,感觉没有证书总是不踏实,短期内暂时难以改变这种观念。
2、不进行自愿性认证,则不能继续上传流向信息,不能粘贴红色的流向信息标志,目前很多地方验收部门并不认可这种情况。
3、由于行业习惯,部分项目招标时,有可能会在标书中点名要某个机构的报告或认证证书,没有证书可能会丧失一些机会。
4、一致性、单元等常用的概念都是认证术语。只有认证产品才会有单元的概念,一般只检测一个产品,就可以涵盖系列产品,分型不用再进行检测,由认证机构为为检测的部分型号背书;工程一般涉及多个规格型号,选取哪些型号进行检验或提供报告,将是一个问题。
当然,事有两面,进行自愿性认证也有几个缺点:
1、企业会增加很大一笔认证费用,同时每年还要缴纳年费和年度监督等相关费用。
2、企业日常运行成本会增加。认证企业需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运行,有的企业体系文件较为繁琐,会额外占用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填写大量的表格、资料和档案,有的还会聘请认证咨询机构维护证书、计量设备、上报资料等。
3、当企业获证某一个规格的产品出现问题,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往往会牵连该类型产品的其他证书一起停证,影响生产和销售。
4、获证企业如果与认证机构发证矛盾,要转换认证机构或停止认证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
5、目前,部分认证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项目与国家标准型式检验项目有差异。
6、型式试验报告需要跟证书一同使用。认证规则要求:证书暂停或注销、撤销后,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将不在有效。是否影响销售和验收不得而知。
消防产品是否进行自愿性认证要综合考虑认证带来成本和机会。当然,获证成本是否能够带来超值的机会和附加值也是因人而异的,这既要考虑各地区市场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尺度,也要看企业自身的规模、能力与信誉。大家可以权衡利弊,作出适合于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