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在校未成年学生共计28723.03万人(不包括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导致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校园意外伤害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头号杀手”。下面,笔者将结合实际分析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1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
从已发生的事故看,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有以下类型:
1、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
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
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
4、食物中毒;
5、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6、校园交通事故;
7、社会滋扰产生的伤害事故等等;
8、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9、学生自杀、自残的;
10、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
11、校园性侵害。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然而,随着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由各类灾害、人为暴力等导致的校园意外伤害致使近年来青少年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给本人、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重复的情节和重复的事故该引起怎样的反思?
2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缺乏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孩子们的安全意识不强,而背后的现实则是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对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忽视,对安全教育的相对忽略。我们的家长和学校长期以来只重视孩子文化知识的学习,而缺乏对他们的生存教育训练,以致他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常常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如:有的孩子遇到火灾,竟天真地往电梯里面逃,他们以为在电梯里面大火怎样也烧不着、熏不着自己;有的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常常是逞一时之勇,奋不顾身就跳下水去救人,而对于自己的体力与水性不加考虑,有时没救着人,倒让自己也成了要救的人,甚至牺牲生命;这样虽然光荣,却有点残酷,不值得提倡。
(2)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深入落实,管理上还有明显漏洞。学校存在着漏管现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以至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不健全,有脱节现象。
(3)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缺乏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严谨作风。
(4)安全防范上还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不齐备,个别学校还不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些基本条件,技防不足、人防不严。
(5)对间接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个别学校消防器材还不符合配置要求,师生尚不能正确使用;活动器械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食堂、小店一包了之,校方监督不力;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师生缺乏必备的安全常识等等。
李岚清同志曾讲过:“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一阵阵心疼。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李岚清的话一语中的,发人深省,那么该如何有效避免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呢?
3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3.1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生的安全是社会的系统工程。学校和家庭不可能承担其所有的监护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每个细节做起。
(1)建立“三位一体”的联控联防长效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安全防护体系。公安、交通、工商、卫生防疫与教育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交通、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消除各种隐患,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环境。
(2)建立社会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使损害赔偿社会化,是解决当前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一剂良方。西方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国上海市也已经实行。
3.2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1)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学校领导应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学校领导对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均要加强安全教育,掌握一些突发事件来临时求生的方法。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伤害预防教育,使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应对突发事件等安全知识的教育。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要开展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重视和加强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有效降低事故率,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手段。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年级特点,环境、季节特点及有关规律适时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伤害等方面的教育;要善于利用与学生紧密相关的事例,教育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3)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建立安全制度,预防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伤害事故有时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学校要做好防范工作,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发生意外伤害。
①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明确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各自的安全责任。课堂上,教师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教师体罚学生要接受教育或行政处罚。当学生离开学校,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只要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就必须进行责任追查,涉及到谁就要追究谁的相应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只要出现了一票否决的事项,就要按相关管理权限,对涉及到的单位、集体、个人的荣誉和晋职、晋级予以否决。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②采取安全措施。对一些可能造成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的工作和活动要采取安全措施。如:禁止学生登高擦窗子、禁止学生带危险物品到校、组织学生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保险"、"学生医疗保险"等等。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不仅要看到外显的、直接的,更要善于发现内隐的、间接的。校舍危陋、灭火器材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应急照明设施不完备、饮食卫生不达标、教育教学设施不规范、值班有漏洞、门户不严、活动组织的不严密、学生打逗严重、重点部位被疏忽、违反交通规则等有形的直观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检查发现,及时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一定要站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中小学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