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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和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04日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街道一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如何做好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亟待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监管任务重,监管难度大。首先,安全生产监管对象不断扩大,任务繁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不仅要对辖区所有企业、商铺和门脸进行监管,学校、饭店、市场等也都在监管之列。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多且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现象,给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其次,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不断拓宽。街道安监办新增加了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工作,涉及到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传统的监管方式已难以适应。
    问题二:街道安监权限不明,管理体制不顺,“责、权、利”不一致。目前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位只是告知,责权不统一,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管到了基层“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
    问题三:街道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无权力、无编制、无经费。
    一是无权力,成为个别企业规避街道安全检查的借口。当前,制约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因素,主要是街道的权限不足。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没有执法权。尽管政府各职能部门不断把行政事务工作下放到街道、社区,但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无编制,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缺位。现在,虽然设立了安监办,但在编制上并没有考虑人员的配备。目前普遍安排有2、3名工作人员,但却承担着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职能,各项工作的计划、总结、统计等情况上传下达、各种会议和培训以及基础档案的管理等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管到位从何谈起?
    三是无经费,未将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在转变职能中,实行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方向是对的,但应该实行“权随职走,费随事移”、“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否则很难使城市管理体现“纵向到底”的要求。
    二、加强城市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的建议
    监管工作重心下移,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发挥基层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作用。但是,必须要做到责任、人力、财力、权力同步下移。
    第一、设立正式的安监机构,解决“无人管”的问题。 管理靠人去实施。要设置专职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街道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落实,首先是为了确立被委托、被授权的主体,有具体的执法者;其次是为了解决被委托、被授权主体的合法性,按现行政策,能够享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必须是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
    第二、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解决“无钱管”的问题。实现“权随职走,费随事移”的原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了,监管经费保障也必须跟上。
    第三、采取委托执法,解决“无权管”的问题。街道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着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应该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法定职责。
    在目前相当长的时间内,要增加安监部门的行政编制会有一定的难度,而在街道成立事业编制的事业组织则有较大的可行性,因而建议在街道成立事业编制的安监中队,从而使街道的安监工作化“被动”为“主动”,真正实现“重心下移,手段延伸”。
    目前,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街道安监机构建设,赋予街道执法权力,加强安监基础、基层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安全体系,已势在必行。
    三、做好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第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安全监管运行模式、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为抓手,全面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提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通过健全安全监管机构、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安全监管运行模式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推进安全监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提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第二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队伍
    1、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构,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知识化、年轻化要求,调整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同时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二)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理顺安全监管体制
    (1)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
    (3)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街道、居民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5)编制和完善街道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行政区域内高危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适时实施。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6)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7)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
    (8)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明确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并监督街道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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