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企业、局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10】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冬季安全生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扎实开展,成立交通运输系统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 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副局长
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
成 员: 市公路管理段段长
市运管所副所长
市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路政大队队长
汽车站站长
市海事局局长
市运管所办公室主任
市运管所客运站站长
市运管所维修管理站站长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迅速开展一次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客运、危货、维修企业为重点,全面审查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特别对运输车辆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快捷的道路运输环境。
2运政、路政要联合执法,认真做好全市境内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营运活动、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等违章行为。
3.积极做好雪突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保证应急对应。
(二)任务落实
1.汽车客运站
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
具体职责:
①.严格落实安全例检制度。按照《宁夏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办法》,对进站车辆首发班次进行全面安全例检,防止“带病”车辆出站上路。特别要对乡下线路及车况较差的车辆重点安检。
②.严格“三品”检查制度。在有效发班时间内必须对旅客行包进行检查,做到逢包必检,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同时要加强乡下站及停靠站和公交车的流动检查。对宁东、中心区、北门等客运站加强安检人员力量,明确车辆、行包检查人员责任,对上车旅客携带的行包、物品做到人工开包检查。
③.严格落实出站查验制度。做好出站车辆、驾驶员及票员驾驶证、资格证、营运证等各种证件及出站人数的审核登记工作,对每个班次必须上车清点出站人数,严防超员车辆出站上路。
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车站站长要与各班组、安检、出站检查等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明确。
2.公交客运企业
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
具体职责:
①.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公交车必须建立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等检查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部位。同时,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要采取分线、分片、包车责任制管理措施,管理人员每天要深入到线路、车辆及片区内实行流动检查,加强动态监管。
②.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企业对驾驶员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3次,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客运企业组织承包人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违规违章和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和培训,每人不少于2天。
③.严格落实车辆集中停放制度。各公司要完善车辆集中停放,统一管理。保证所有车辆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内,公司指定专人每晚收车后清点车辆数,杜绝将车辆在收班后擅自开出停车场。
④. 严格落实GPS监控管理制度。要对GPS监控系统设定专人专岗,制定一套健全的管理措施,加强对超员、超速等违章行为的处罚。
⑤.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各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定专门的应急预备车辆应对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通讯方式、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储备、处置措施及安全储备金的储备等情况。
3.班线客运企业:
责任人:监督责任人:
具体职责:
①. 严格落实车辆派车单制度。各客运企业安检人员必须在出车前对车辆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等检查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部位、各种证件及驾驶员精神状态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对车辆座垫下、底盘下及一些隐蔽的地方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②.落实严格的司乘人员安全学习制度。企业要对驾驶员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3次,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客运企业组织承包人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违规违章和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和培训,每人不少于2天。
③.落实严格的GPS监控制度。各班线企业要充分发挥GPS动态监控作用,加强对车辆超员、超速的监控。同时,各企业对GPS监控人员实行定岗明责,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不间断监控。所监督落实人员不定期利用早、中、晚要深入企业进行暗访查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