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时间自2011年3月15日起至6月15日止(4月20日至5月25日为紧要期)。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5日至21日)。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春防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并召开专门的春季防火工作会议,迅速动员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检查治理阶段(3月22日至5月31日)。
1、结合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和隐患摸底工作,整改自身的火灾隐患。
2、重点落实春季取暖期及夜间防火工作,每半个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防火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消防设施管理,切实根除火灾隐患。发现安全隐患、违章操作;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凡遇到大风天气(五级以上),停止一切用火。
3、加强三级值班(宿)制度。各级值班(宿)人员应按时到岗,严禁脱岗、漏岗,严禁更警人员睡觉、喝酒,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4、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养成关爱生命,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习惯。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将春季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上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立足防范,突出整治,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春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落实具体行动措施。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认真落实《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承担起消防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主管领导带队组织检查,检查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有效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对春防工作中发现的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制度,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效果。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落实检查巡逻制度,认真安排值班工作,重点部门、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