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方案(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
3、开展“回头看”活动(7月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回顾总结本行业(系统)、本单位三年来承诺制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大检查等形式,认真梳理承诺制建设三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为承诺书签订工作奠定基础。
(1)各级各部门主要看哪些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实行承诺制;承诺内容还有哪些缺项、漏项;哪些行业(领域)的“三项制度”已经比较统一、规范,哪些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建立“三项制度”或不够完善;“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等。
(2)企事业单位主要看本单位“三项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三项制度”在单位内部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和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是否层层进行了承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如何等。
(3)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及应签承诺书企业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签订承诺书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
1、召开动员会
(1)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计划和进度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会议召开情况于会后5天内报市安委办。
(2)企事业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承诺兑现动员大会,对安全生产承诺内容逐部门、逐车间、逐班组、逐岗位进行细化分解。行业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进行指导。
市政府在10月25日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镇(区、街道办)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在10月31日前组织召开相应会议;各企事业单位在11月5日前召开职工动员大会。
2、签订承诺书。各行业主管部门举行现场签订仪式,组织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在签订仪式上现场宣读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对不能参加现场签订仪式的企事业单位,要在其单位举行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在大会上与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签订承诺书。
承诺书一式三份,其中企业、主管部门、市安委办各存档一份。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承诺企业签订的承诺书建档备案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行业承诺企业名单及承诺书向市安委办备案。
3、公开承诺。在承诺书签订后一周内,承诺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法定代表人当场宣读已签订的承诺书,向企业内部员工公开承诺,并将安全生产承诺书在公司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4、逐级落实。承诺单位必须在单位内部层层开展承诺书签订活动,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承诺单位从员工到单位负责人,逐级向公司财务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明确奖惩办法。年度内不发生事故的,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发给同等数额的奖金;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发生的程度及责任,按一定比例,从责任保证金中扣除。
(三)持续深化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3年12月1日)
1、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承诺落实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落实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每月对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1次,每季度末对本单位安全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后报行业主管部门。
2、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兑现落实承诺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将所属承诺单位承诺兑现落实情况每半年向市安委办报告1次。
(2)市政府适时对承诺制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承诺制建设搞得不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不严格兑现承诺内容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3年12月1日)
1、单位自查。各企事业单位认真按照承诺兑现标准,逐项开展承诺兑现自查工作。单位法人代表针对自查工作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哪些承诺已兑现、哪些承诺尚未兑现,以及对未兑现的承诺制定承诺落实计划和进度表等。
企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在每年12月5日前结束,同时将法人自查报告、承诺落实计划和进度表报主管部门。
2、部门检查。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依据承诺兑现标准,逐单位开展普查,每月至少要组织抽查1次,每半年检查1遍,确保覆盖到签订承诺书的全部企事业单位。普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普查报告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3、政府抽查。市安委会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在全市开展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二)各镇(区、街道办)要对照承诺范围,立即开展一次企业摸底活动,建立应签订承诺书企业管理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在承诺书签订阶段,要组织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与市安委办、各部门进行沟通,按时完成辖区内应签未签、漏签企业的承诺工作。
(三)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切实组织好本行业(领域)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项工作。要加大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承诺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积极督促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的落实,对不按要求认真履行兑现承诺的,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四)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承诺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工作任务;要认真学习借鉴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点单位在承诺制建设、“三项制度”建设和落实、承诺内容兑现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切实有效的承诺落实措施,严格处罚本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具体承诺内容全部兑现。
各镇(区、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附件: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指导性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