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县扶贫办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8日

经研究,决定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主线,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平安创建为核心,全面落实创建各项措施,推动全县“四个建设”协调发展,努力营造团结和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法制环境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玉龙打牢基础。
        二、具体目标
        (一)无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二)无刑事案件;
        (三)无重大治安案件;
        (四)无5人以上群体性事件。
        (五)无重大火灾、交通、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六)无“×××”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八)无违纪案件;
        (九)无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维护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真正做到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保稳定。
        (二)落实维稳工作机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建立健全对敌对势力、“×××”等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的发现、防范、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制度,防止单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防止工作人员参加敌对组织、“×××”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非法宗教组织,防止发生“×××”练习者滋事活动。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调处责任,坚决防止本单位工作人员集体越级上访。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制度或工作预案,及时发现、疏导、化解和妥善处置本单位发生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消除治安隐患。要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集中解决什么治安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那里”的原则,对涉及本单位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丑恶现象,做到经常排查、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净化环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升级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