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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2013年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28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快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度,使我区成为整区建制的全国安全社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中区除光明路街道、永安乡之外的其他乡镇街道。光明路街道、永安乡按照专家指导要求进行创建。
        二、方法、步骤及时限
        (一)召开安全社区动员大会(2013年2月底前完成)
        召开由社区各界广泛参与的安全社区动员大会,达到安全社区理念宣传、灌输及安全社区创建启动的目的。参加人员要有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辖区内各类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人员,各村居负责人等。
        (二)建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机构及确定工作人员和职责(2013年3月5日前完成)
        1、成立促进委员会(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全面工作。整合社区内各方面资源,共同开展社区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2、设置创建办公室(在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各促进工作组的协调、指导工作。要有合适的工作场所、配备创建工作必须的电脑(须联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厨、文件盒、办公用品等),选好文秘组工作人员(至少3人:1人主写,1人辅助写作,1人负责档案)。
        3、设立工作场所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学校幼儿园安全和居家安全等必须的六个专项工作组及具有本地特色的其他专项工作组,按市中安发[2011]6号文件要求配齐各专项工作组人员,各专项工作组人员要懂业务、会写作、工作积极主动、并且有充足的时间。
        4、必须明确1名总责任人(一般为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考核等,确定好机构和人员后必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明确各自的职责并签字确认(具体表格见附件)。
        (三)确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项目(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
        所有安全社区创建人员经安全社区理念、安全社区12要素50项标准、安全社区创建方法、步骤等短时间学习后(也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学习资料和课件等请到区安监局拷贝),开展数据收集和调查摸底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提交2009、2010、2011、2012四年的工作总结,在区安监、公安、教育、民政、住建、消防、交通、水务等有关行业部门的配合下,找出2009-2012年各工作组工作的亮点、特色及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开展社区诊断并确定安全促进项目,每个工作组需要确定2-3个有特色的安全促进项目,整个安全社区要确定12-20个安全促进项目。
       
        项目背景、措施、效果评价、持续改进计划的编写
        安全领域 具体项目 编写人员 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
        工作场所 2013.4.30
        居家安全 同上
        道路交通 同上
        消防安全 同上
        学校幼儿园 同上
        社会治安 同上
        其他安全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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