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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9日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涉及旅游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孝感市公安局、交通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全市客运旅游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孝公通字〔2009〕3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旅游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针对全县旅游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特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旅游车队和驾驶员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了和谐大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悟县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县客运旅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喻容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谈久红、曹先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外事侨务旅游局,李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消除一批旅游车辆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期间,全县力争不发生旅游车辆的重大道路安全事故。
    四、整治实施步骤
        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从2009年5月30日开始至2009年6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学习,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湖北省、孝感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营造开展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排查,制定工作方案阶段:对全县旅游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顿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落实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阶段: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对大悟县旅游客运市场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将无旅游营运资质、车况差、管理混乱的旅游客运公司、汽车租赁公司一律清理出旅游客运市场;加强旅游执法,督促瑞阳、恒顺旅行社及导游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格、车况较好、各类保险齐全的旅游客运车辆和职业道德好、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与旅游接待业务;对擅自租用无旅游营运资格车辆接待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和导游依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30号令)第53条规定予以处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自查,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从将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地认识,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做好旅游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游客安全。把防范工作作为现阶段的中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人力、经费、装备、措施“四落实”。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查处涉及旅游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和违规行为,既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又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制度。建立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本着对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和厌倦情绪,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各项工作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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