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风速进行验算
(1)按最低风速验算:
Qmin=15×S
式中,Qmin--综采工作面的最低风量,m3/min;
15--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低风速,0.25×60=15m/min。
S--采煤工作面平均断面积,m2;
(2)按最高风速验算:
Qmax=240×S=240×6.6=1584m3/min
式中,Qmax--综采工作面的最高风量,m3/min;
240--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低风速,4×60=240m/min。
S--采煤工作面平均断面积,m2;
根据以上计算综采工作面计划需风量为1120m3/min。
(二)通风路线
地面→副斜井→井底车场→轨道大巷→运输下山→80207运输顺槽→80207工作面→80207回风顺槽→回风下山→回风立井。
(三)通风管理
1、加强工作面的通风管理,保持风流的稳定。
2、任何人通过风门时,严禁同时将两道风门打开或只开不关。
3、运输材料或设备需要通过风门时,严禁用设备撞击风门。
4、保护好井下的通风设施,发现有损坏要及时报告通风科。
5、要坚持并且正确使用端头、尾的风障。
6、若上隅角瓦斯浓度高,可使用抽出式风机抽排瓦斯。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抽出式风机必须有兼职人员留名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其它物料、设施不得磨擦挤压风筒。
3)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抽出式风机出风口的瓦斯不能超过2.5%,风机必须接地,出风口要越过机尾机电设备3m。
二)、瓦斯管理
1、当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电撤人,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禁止任何人在超限时强行作业。
3、电机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当工作面风流中CO2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5、风巷要悬挂CH4便携仪,跟班队长负责悬挂,随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6、机组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并正常使用。当瓦斯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7、坚持正确使用机头、尾风障,减少漏风,防止上隅角瓦斯超限(积聚)。
8、坚持正确使用抽出式风机,降低上隅角瓦斯积聚。
9、瓦斯抽放管理明细:
(1)抽放管理措施及要求:
①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瓦斯管路应与电缆分开铺设。
②在瓦斯管路附近工作时,应注意保护瓦斯管路,严禁人员随意破坏或车辆撞坏,一旦损坏立即通知调度监控室和安全指挥中心,并由相关单位及时派人处理。
③瓦斯管路必须连接牢固整齐。
④抽放队每施工完一个钻场,立即封孔,抽放管路系统应定期进行管路巡视和放水。
⑤工作面回采至钻场前1~5m时由综采队负责通知抽放队。由抽放队负责撤出钻场内的设备、管路并将抽放管路与下一个三通联通。
(2)、排出瓦斯抽放管路积水的技术措施:
①瓦斯抽放管路中的积水需要通过放水器排出,进行此项工作前需要提前与调度监控室和通风科联系。待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此行工作。
②工作时间安排在检修班,进行此工作时,瓦斯检查员要对风巷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待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通知调度监控室,调度监控室接到瓦斯检查员的电话后,通知地面泵房停止泵站运行。
③地面泵站停止运行后,井下要迅速打开放水器的截止阀,排出积水。于此同时,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工作,恢复泵站运行。
④待积水排出后要关闭截止阀,待截止阀关闭后通知调度监控室,恢复地面泵站的运行。
(3)瓦斯管路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①回收瓦斯管路(含“三通”)前,必须通知调度监控室和通风安全部,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这项工作。
②拆卸瓦斯管的工作必须安排在检修班进行,抽放队必须有人现场配合,综采队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③拆卸瓦斯管路前要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材料,瓦斯检查员必须先检查巷道及工作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此项工作。
④在拆卸瓦斯管路前,要对工作地点附近20m范围内进行洒水。
⑤拆卸时要先将拆卸处管路的螺栓松开,然后将垫圈去掉,地面瓦斯泵站继续抽放,待管内的瓦斯浓度和巷道周围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均低于1%时,方可电话通知调度监控室停止地面泵站的运行。
⑥地面泵站停止运行后,要迅速安装堵头。堵头安装时要保证其密封性良好,防止漏气。
⑦在拆卸和安装管路时,施工人员动作要轻,不得用铁质工具敲打瓦斯管路。
⑧安装“三通”时,先将蛇皮管吊挂好,然后与“三通”连接好,再加皮垫圈保证密封性能良好,最后紧螺栓时必须动作轻快,紧固到位。
⑨在进行回收管路时,风巷不得进行于此无关的工作。
⑩整个回收拆卸工作必须有瓦检员和跟班队干现场跟踪作业,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三)、防尘管理
1、灭尘方法:
两顺槽及工作面洒水灭尘,各转载点喷雾灭尘。
2、综合防尘措施
(1)坚持综合防尘制度,工作面风、运两巷必须每天洒水灭尘一次,局部积尘要有专人清扫,保证整个工作面系统无煤尘堆积。
(2)防尘设施要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可靠,并坚持正常使用,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四)、防灭火措施
1、本工作面煤层有自燃发火危险性,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三角区的CO、CO2及温度指标。每天要对三角区及上、下隅角进行洒水,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
2、胶带输送机应采用阻燃性皮带,并采用防止皮带跑偏措施,以防长时间摩擦皮带起火。
3、工作面严禁存放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用后必须装入铁桶并盖严实后回收到地面,禁止随意丢放。
4、工作面生产前必须按照下表规定配足灭火器材:
序号 | 配备地点 | 灭火器种类 | 数量(台) | 备注 |
1 | 移变处 | CO2灭火器 | 1 | |
2 | 油脂存放处 | 302冷焰灭火器 | 2 | 配0.5m3沙箱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2 |
3 | 绞车处 | CO2灭火器 | 1 | |
4 | 工具房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1 | |
5 | 电气列车处 | 302冷焰灭火器 | 2 | 配0.5m3沙箱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2 |
6 | 工作面每20m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1 | |
7 | 皮带机头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2 | 配0.5m3沙箱 |
8 | 皮带机尾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2 | 配0.5m3沙箱 |
5、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所。电气设备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油脂着火用干粉灭火器或黄砂灭火,不得直接用水灭火。
四、 防治水
1、防治水工作要采用“探”、“防”、“堵”、“截”、“排”的综合措施。
2、结合实际本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主要防治80205采空区的积水和喷巷、防尘等造成的积水。
3、本工作面在两顺槽掘进施工的同时就已经对80205采空区内的积水进行了钻探,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4、在风、运两巷各敷设一趟排水管路,同时配备水泵,保证巷道内的积水能及时排出。
5、排水设备要派人看护和检修,做到及时排除积水,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队部值班室及矿调度室汇报。
6、当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
7、对***采空区放水时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放水前要检查风两巷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完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放水。
(2)放水前要观察放水地点附近煤壁是否有透水预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放水。
(3)进行放水作业时,必须有瓦检员和跟班队干现场指挥,开始时要缓慢的将放水阀门打开,观察水压是否异常,瓦斯员要随时监测放水地点附近的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情况,如有异常要通知受威胁人员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按照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现场。
(4)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水量和水压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同时打开两个或多个阀门进行放水。
(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运输管理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使用绞车前,必须清理附近的杂物。
3、使用绞车前,必须对绞车以下事项进行检查:
(1)绞车牢固情况。
(2)各部位的螺栓是否缺损、松动。
(3)信号、制动闸、启动、停止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4)各变坡点的挡车器等是否齐全可靠。
(5)绞车绳的完好情况。
4、绞车运行过程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拨动钢丝绳。
5、绞车换绳头时,必须在车已停住,并稳好后方可进行,严禁不采取稳车措施而直接换绞车绳头,杜绝滑车飞车事故的发生。
6、绳头固定地点必须用专用销子,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并坚持使用护绳。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同时,运输线路进出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8、设备和材料装车时,要派专人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输。
9、装车时,要安放平稳,封车牢固可靠,无滑动部位,不得超高超宽超长(长×宽×高= 3m×3m×2m)。
10、井下运输前,要对轨道、巷道、绞车制动装置、钢丝绳、钩头、信号系统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作业。
11、要选择符合要求的起吊、拖运工具和索具。
12、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其吨位必须大于重物的重量。要先试吊高度100--200mm,确认无误后再起吊。
13、起吊和拖运时,吊索捆缚和受力点应系在设备大件上的吊装部位,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部位,应用软质垫件,严禁把设备的外凸处手柄当作吊装绳用。
14、捆绑易变形的部位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设备上的滑动部位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碰坏和碰伤人员。
15、设备在起吊拖运时,一般不得中间停止作业,设备到位或中间停止时,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采取防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重机械或索具。
16、运输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行升降,禁止人员在设备下面或受力索具、钢丝绳附近及吊装物下落歪倒波及的地方通过和逗留。
17、装车、运输、起吊时,必须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统一指挥。
18、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制定的《轨道运输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 灾害的预防与避灾路线
第一节 灾害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