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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高明的安全哲学思想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12日

1.国家领导人的安全哲学思想

1986年10月13日,江泽民同志任上海市市长时曾在有关专业会议上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江泽民同志的这一论述中包含着深刻的安全认识论和安全方法论的哲学道理。其中,“隐患险于明火”就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认识论哲学。显然,“隐患险于明火”就是要我们认识到隐患相对于明火而言是更危险的要素。而在各种隐患中,思想上的隐患又最可怕。因此,实现安全生产最关键、最重要的策略,是要从隐患入手,积极、自觉、主动地实施消除隐患的战略。“防范胜于救灾”,其要说明的是在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方法论上,事前的预防及防范方法胜于和优于事后被动型的救灾方法。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中,“预防为主”是保证安全生产最明智、最根本、最重要的安全哲学方法论。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防范胜于救灾”的哲学论断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消防安全方针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对于消防方针,也是以“预防为主”为主题,故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之说。

2.古人的安全哲学思想

我们的先哲孔子早就说过,建立在“经历”方式上的学习和进步是痛苦的方式;而只有通过“沉思”的方式来学习,才是最高明的。当然,人们还可以通过“模仿”的方式来学习和进步,这是最容易的。从这种思维方式出发,进行推理和思考,我们感悟到,人类在对待事故与灾害的问题上,千万不要试求通过事故的经历才得以明智,因为这太痛苦,“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健康何等重要”。我们应该掌握正确的安全认识论与安全方法论,从理性出发,通过“沉思”来防范和控制职业事故和灾害;或者我们要选择“模仿”的方式,学会向先进的国家和行业学习,这才是正确的思想方法。

东汉政治家苟况在总结军事和政治方法论时,曾总结出“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其救,行而责之谓之戒,但是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这归纳用于安全生产的事故预防上,也是精辟的方法论。因此,我们在实施安全生产保障对策时,也需要“狡兔三窟”,即要有“事前之策”(预防之策),也需要“事中之策”(救援之策)和“事后之策”(整改和惩戒之策)。其中预防是上策。对于社会,安全是人类生活质量的反映;对于企业,安全也是一种生产力。我们刚刚步人21世纪,我们国家正前进在高速发展的经济与进步文化的历史快车的道路上。面对这种现实背景,面对这样的命题和时代要求,促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必须用现代的安全哲学来武装思想、指导职业安全行为,从而对推进人类安全文化的进步,实现高质量的现代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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