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的药剂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答:应用于烟花爆竹的药剂,通常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适当的火焰感度;(2) 适当的燃烧热;(3) 适当的燃烧速度及适时地燃烧转爆燃;(4) 低的机械感度;(5) 良好的物理、化学安定性;(6) 适当的输出效应;(7) 原料及生成物须对人体、环境无危害;(8) 生产成本低。
2、根据烟火药在烟花爆竹制品中的使用功能,药剂可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烟火药在烟花爆竹制品中的使用功能,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十类:(1) 动力药剂;(2) 照明剂;(3) 有色发光剂;(4) 燃烧剂;(5) 延期药剂;(6) 哨声剂;(7) 爆音剂;(8) 烟雾剂;(9) 点火剂;(10) 摩擦剂。
3、如何选择可燃剂?
答:可燃剂的燃烧是烟花爆竹药剂的主要反应热来源,故在选用可燃剂时应首先考虑其化学活泼性,以保证有较好的火焰感度。其次,应考虑还原剂具有一定的燃烧值,该值应同花炮药剂燃放时的输出效应相适应,生成物温度不宜过高,当然也不宜使反应温度过低。第三,反应生成物熔点、沸点应对烟花爆竹制品燃放时的输出效应无明显的不良影响,并且应尽量希望能提高相应的输出效应。第四,较好的物理及化学安全性,如吸湿性较小。第五,含油脂尽量地小,这样才会保证性能不变。
4、为什么在烟花爆竹药剂中加入含氯的添加剂?
答:由于氯化盐类熔点低,当温度高于此熔点时具有很大的蒸汽能力;同时,从光谱上来分析,氯化盐的辐射比金属氧化物强。
5、什么是药剂的机械感度?
答:当药剂受到外界机械作用时,药剂会瞬间地发生燃烧或爆燃现象,这表征了药剂在外界机械能激发下发生化学反应的可能性,表示药剂外界机械能的敏感性,即药剂的机械感度。通常用于表示药剂机械感度方法有撞击感度、摩擦感度及针刺感度。
6、增加烟火剂化学稳定性有哪些措施?
答:为保证烟花爆竹产品具有一定的化学稳定性,一是不用或尽量少用吸湿性大的物质,二是不使用在一般条件下能相互起化学反应的药物配方,三是采用一些辅助的防潮措施。
7、在规范中,对计算药量作出了哪些明确的规定?
答:(1) 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运输工具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和所存放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之和;(2) 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3) 抗爆间室及装甲防护装置内的存药量,应按间室内或装置内的全部药量计算,该药量可不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4) 厂房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
8、在规范中对烟花爆竹厂总平面布置有哪些要求?
答:(1) 同时生产烟花和爆竹的工厂,应根据生产的品种,分别建立生产线,做到分小区布置。(2) 按工艺流程布置,避免危险品的往返和交叉运输。(3) 同危险等级的厂房和仓库,应集中布置,药量大或危险性大的厂房和仓库,宜布置在危险品生产区的边缘或有利于安全的地形处,粉尘污染较大的厂房,应布置在厂区的边缘。(4) 危险品生产厂房宜小型,分散。(5) 危险性建筑物应错开布置,不宜长面相对。(6) 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距山脚不宜太近,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7) 危险品总仓库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应根据仓库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并结合地形布置;危险性大药量大的仓库,不宜布置在库区出入口附近,危险品仓库不应长面相对布置;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不应在其他的防护屏障内通过。(8) 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应分别设置,密砌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2m,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距离,不宜小于5m。
9、机械粉碎物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 粉碎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清扫粉尘;(2) 必须远距离操作,人员未离开机房,严禁开机;(3) 进出料时,必须停机断电;(4) 添料和出料,应停机10min,散热后进行;(5) 注意通风散热,防止粉尘浓度超标。
10、压药与造粒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 压药与造粒工房,每间定机1台;手工压药造粒,定员不得超
过3人。(2) 机器造粒运转时,药物温升不得超过20℃。(3) 在造粒时,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工房内。(4) 操作人员如机器在运转时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机寻找原因。(5) 烟火药造粒采用干法机械生产时,应有防爆墙(板)隔离才能进行操作。(6) 手工造粒时,应采用湿法生产,每间工房药物停滞量不得超过5kg。(7) 湿法制成的亮珠必须摊开放置,摊开厚度不得超过1.5mm(亮珠直径超过1cm时,摊开厚度不得超过亮珠直径的 2倍)。(8) 粘合剂的酸碱度pH值应为6~9。(9) 亮珠的筛选分级必须在未干之前进行,每次药量不得超过3kg。
11、装药与筑药有哪些安全规定?
答、(1) 装药与筑药应在单独工房操作,工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m2。装、筑含高感度烟火药时,应在有防护墙(堤)的工房内进行,每间定员1人。装、筑不含高感度烟药时,每间工房定员不得超过 2人。(2) 每次限量药物用完后,应及时将半成品送入中转库或指定地点。(3) 筑药工作台应靠近窗口,台高应略高于窗口。(4) 筑药工具应采用木、铜、铝、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质,严禁使用铁质工具。工作台上应垫以接地导电橡胶板。(5) 机械筑药时,冲击部位必须垫上接地导电橡胶板。(6) 操作人员未经安全员许可,不得改变作业方法。
12、产品采用日光干燥时,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答:(1) 含氯酸盐的成品或半成品,气温高于37℃时不得进行日光直晒;
(2) 晒架以竹、木材料制成,晒架高度不小于25cm;(3) 日晒场应与车间仓库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有专人看管。
13、烟花爆竹产品运输有什么要求?
答:(1) 搬运烟火药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许使用三轮车和畜力车,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2) 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 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4) 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磨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5) 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火药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6) 厂区不在一处,厂区之间原材料,半成品的运输应遵守厂外危险品运输规定。
14、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什么?
答、(1) 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及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2) 不能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3) 如果有疏散可能,人身安全有可靠保障,应迅即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区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4) 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5) 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的地形、地物作为掩蔽体或尽量采用卧姿等低姿射水;消防车辆不要停靠离爆炸物品太近的水源。(6) 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或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灭火人员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15、遇到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一般应采取哪些基本步骤?
答:(1) 迅速查明着火或反应的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其它燃烧物的品名、数量、主要危险特性、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途径、能否用水或泡沫扑救。(2) 能用水或泡沫扑救时,应尽一切可能切断火势蔓延,使着火区孤立,限制燃烧范围,同时应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3) 不能用水、泡沫、二氧化碳扑救时,应用干粉、或用水泥、干砂覆盖。用水泥、干砂覆盖应先从着火区域四周尤其是下风等火势主要蔓延方向覆盖起,形成孤立火势的隔离带,然后逐步向着火点进逼。(4)由于大多数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遇酸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爆炸,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氯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二苯甲酰等。因此,专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这类物品的单位和场合对泡沫和二氧化碳也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