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7、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恢复正常通风后,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8、排放瓦斯对瓦斯浓度、停电、撤人有何规定?
答: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9、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0、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检查应每班检查几次?
答:应每班至少检查几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21、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时应执行什么制度?
答: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不得空班、漏检。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22、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权力是什么?
答: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23、瓦斯检查员除完成负责范围的瓦斯检查外,还有什么职责?
答:还要对沿途的瓦斯监测与通风设备的运行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防区和调度室汇报处理。
24、瓦斯检查要做到“三对口”,其内容是什么?
答:井下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班报。
25、采掘班组长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有什么规定?
答:采掘班组长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到达作业地点后打开仪器悬挂到指定地点。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处,且必须挂在无风筒巷道的一侧。
26、所有放炮地点都必须执行什么制度?
答:所有放炮地点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三保险”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27、采掘区队因各种原因造成盲巷,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要立即向矿通防科、通防区汇报,通防科根据具体情况通知通防区处理。凡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进行临时密闭。
28、国家安全生产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9、排放瓦斯的三个原则是什么?
答:撤人、断电、限量。
30、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
答:在巷道的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他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在0.5立方米以上的现象,叫局部瓦斯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