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生产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通过外培及内培,按计划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外来人员、参观检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控
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矿山等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应严格履行登记、告知义务,并适时掌握外来人员的动向;针对所有的参观、检查活动,也要对参观、检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按照相关制度对参观人员做好生产现场安保措施,参观过程中必须做好带路、安全督导等工作。
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还应定期参加复培,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通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教育培训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搜集国内外相关企业、行业的事故案例,最好制做成安全事故案例印刷版及培训版,下发到各车间、部门及班组,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广大员工培训学习,并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时间,扎实开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进行备查验证。
八、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结束语: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知识培训覆盖全体员工,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努力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从不同层次、多个方面开展安全培训,在企业内部营造“人人重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