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严的决心、铁的手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力度,努力实现“安全隐患消除、企业合规合法、常态管理到位、科技手段监控、安全责任落实”的目标。制定实施《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格危化品企业准入,建立被监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轻微违法行为记分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港区、机场、车站、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大型石化、化工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控体系,重点在中小型化工企业实施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危化品储存分区、分类、分库管理,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专用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划定运输线路。优化企业布局,完成外环线以内及城市建成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推进中小型企业迁至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