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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第二炼钢厂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4月21日

〈二〉救援预案
1、 当发现有重大煤气泄漏时,发现者要立即向厂调报告, 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厂调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对现场中毒人员的撤离和救护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人员开展对泄漏点的确认,并向总指挥及有关人员报告。
3、 厂调要及时组织疏散处在危险区内及相邻部位的人员,并设立警戒线,防止发生爆炸或火灾。
4、立即组织切断煤气来源的操作,并保护好现场。
5、 在煤气防护站人员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检测后,按要求进行工作。
6、如发生煤气爆炸或火灾时,厂调要立即向总调报告,请求指示,同时通知消防人员。
7、清点各相关岗位人数,确认损失、伤亡情况。

四、事故报警与应急通讯

1、事故报警
目前我厂所采取的事故报警装置有两种,一种是固定煤气报警装置,主要用于风机、水封逆止阀和V型水封区域的事故报警,4个风机设置4台,主要是通过现场探头检测煤气含量通过信号线反馈风机值班室,每台设备有不同的编号。另一种是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主要用于岗位职工在煤气区域从事巡检和作业过程中的事故报警。一旦发生事故报警,首先要确认煤气泄漏的程度和初步位置。
由调度室电话通知指挥及厂值班领导和有关成员
调度室电话通知公司总调及煤气防护站。
2、应急通讯
发生事故报警无论泄漏程度大小,都要及时用对讲机通知值班室和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通知后用电话及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及厂值班领导。

五、事故及应急对策

1、当发现有重大煤气泄漏时,发现者要立即向厂调报告,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及有关专业科室,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为防止事故扩大,应根据煤气泄漏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同时由现场操作人员根据事故大小关闭有关截门。
3、发生泄漏点的下风向40米内禁止有人员及火源;上风向20米内禁止有火源及人员,并设置警示线、牌等明显标志和专人警戒。煤气含量达到160PPM以上时,必须采取个人防护,80PPM以内时,可工作30分钟。
4、发生有中毒人员或其他伤员时,应及时通知保健站、煤气防护站人员到场。

六、条件保障

1、事故发生后,由厂统一调配各车间的防护设备及仪表,由熟悉使用者指导现场操作人员使用。
2、处理事故时,可依据现场情况使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面具和氧气、空气呼吸器,在高温及有着火的情况下,应使用空气呼吸器。

七、培训与演练

1、对应急人员按年度组织培训,其中岗位人员日常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网上培训等,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月度重点工作予以考核。
2、领导小组定期要对应急计划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职责内容、报警程序、应对措施、通讯方式、防护装备、培训情况等)。
3、每年根据生产情况和工艺变化,组织定期和临时培训及演练。
4、对于在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报警仪,每半年标定一次,有问题的要及时报修,对于备用的呼吸器、苏生器由岗位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八、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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