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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31日

    3.2.2对于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⑴ 尽快将伤员转移通风良好的地点,取平卧位。
    ⑵ 松解伤员的衣裤,但要注意伤员的身体保暖。
    ⑶ 呼吸微弱的伤员应马上进行人工呼吸。
    ⑷ 中毒伤员应多吸氧气,在没有得到氧气之前,必须作人工呼吸。
    ⑸ 心脏停跳的伤员,应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抢救,以使伤员尽快复苏。
    ⑹ 因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碳中毒人员,不能进行压胸、压背的人工呼吸,也不能进行施行心脏挤压以免因伤员肺水肿而造成肺组织破坏。
    ⑺ 伤员的呼吸恢复正常后,送往医院治疗时,要用担架抬送,要注意,伤员在未入医院治疗之前不能让伤员自己行走。

    3.3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经营类型及企业性质;事故时间、地点、类型;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约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4 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注意事项

    ①在井下工作时,当发现有火灾时,必须立即佩用自救器,撤离现场。

    ②佩用自救器时,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0.5%,吸气时会有些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必须佩用到安全地带,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取下。

    ③佩用自救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④在佩用自救器时,因外壳碰瘪,不能取出过滤罐,则带着外壳也能呼吸,为了减轻牙齿的负荷可以用手托住罐体。

    ⑤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许当坐垫用,防止漏气失效。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环境温度低于5℃时不宜使用。
    (2)不得放置于高温或剧烈振动的场所。
    (3)避免直接撞击。 
    (4)非指定人员,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
    (5)投掷时,不得举过头顶用力掷出,应垂手平投。
    (6)任何时候都不能将灭火器在胸前摆弄或操作,以免造成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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