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急救援程序
3.1事故报告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时,必须立即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企业名称、烟花爆竹储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周边情况等。
3.2救援程序
a、接到报告或报警后,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赶赴事故现场。
b、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现场基本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c、综合监管股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各专业救援队伍和处置小组按照救援指挥部的分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3救援要求
3.3.1医疗卫生救助
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3.3.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3.3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企业应当与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b、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c、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d、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e、负责治安管理。
3.3.4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3.3.5信息发布
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3.3.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