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事故救援结束后,协调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做好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4.2保险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发生后,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3事故调查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应当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或者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及追究上报等。具体调查处理程序、责任认定、处理意见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重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由市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以下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组调查。
5演习和评估
5.1救援演习
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针对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5.2预案评估
经常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性,评估其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
6其它要求
a、本《预案》启用,由保康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
b、保康县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
c、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d、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8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