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与响应
1)材料员编制一份库存危险品物品清单,该清单应注明危险品的来源、性质、数量、储存要求等内容,并将这份清单提供给主管生产副经理、应急救援组。
2)材料员及安全员不定期地对配备的急救援设备及报警通讯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及日常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可能产生下列任何事故时,在场人员应及时向应急救援组组长及生产副经理汇报或场外应急响应单位:
(1)人员伤害;
(2)火灾或因爆破器材爆炸引起的火灾;
(3)车辆交通事故;
(4)爆炸事故
(5)坍塌事故;
4)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在场人员采取的应急、求援、报警程序:
(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受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A如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的限制,且伤较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的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B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C如伤者伤口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等),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D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有多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2)车辆交通事故:若现场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受伤害时,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A立即将伤员从车内转移至安全区域;
B按5.4.1条对伤者进行急救。
C通知主管生产副经理前往处理事故。
(3)火灾:若现场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若机动车辆行驶或工作状态中发生着火,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将车熄火,并采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处理完成后,再向主管副经理报告损失情况。
B若施工现场或爆破器材库发生火灾,在场人员应立即组织将所有人员撤离出火灾现场。
C人员撤离后,应由一名有经验的在场人员判断火场是否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若无爆炸可能且在场人员有能力灭火或控制险情;在场人员应立即采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进行灭火,并派人向应急救援组及主管生产副经理报告现场情况;并说明是否需要派人前往协助灭火。
D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或火场可能有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派人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并同时将上述情况向应急救援组及主管生产副经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