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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9日

  
  (五)成员单位职责
  
  1.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订和及时修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接获重特大事故和险情后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部门通报基本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情况下经请示副总指挥也可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电信南通分公司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以及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启动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并派员现场协助或指导救援行动;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调查事故,承接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报告;负责组织预案演练。
  
  2.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力量救助,指导专家咨询组的工作,依法组织事故调查。
  
  4.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预案。负责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5.市经贸委:负责筹备抢险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
  
  6.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7.市民政局:负责制定疏散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预案。负责疏散人员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和调配。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工作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疏散人员的运送。
  
  9.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预案,确定紧急救援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急救医疗器材和药品;加强医护人员相关急救知识培训;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10.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露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露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工作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2.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和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与堵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3.电信南通分公司:负责制订应急通信工作预案。组建应急通知系统,接市应急预案启动指令下达后,迅速同时向指挥部各位成员发出通知。
  
  14.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各使用单位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3.进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4.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三)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特大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学校、码头、医院、商场、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他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重特大危险监控设备范围。
  
  (四)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救援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五)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救援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六)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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