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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2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4.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

  4.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县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交警大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4.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及危险品处置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县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交警大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遇有涉及运输危险品车辆的交通事故要根据危险品泄漏的程度,确定危险区域,划定现场警戒区域,调集警力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疏散无关人员,禁止车辆和行人进入警戒区域。在环保、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到达之前,做好现场保护和控制工作,并配合环保、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清理危险品。

  4.4医疗救护组

  组长:县卫生局负责人

  成员:县各医院、事故发生地(乡镇)各医院。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5善后救援、安置组:

  组长:县民政局负责人

  成员:县民政局、财政局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救援、接待安置工作。

  4.6宣传报道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领导

  成员:县广电局、电视台

  职责任务: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正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有关新闻的发布,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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