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立治安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人员
职责:
1、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警戒;
2、负责对重要物资设施的保护;
3、负责对有重大嫌疑事故人员看守;
4、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有关人员的调查和询问。
(四)设立医疗救护组:
组长:医务室主任
成员:医务室全体人员
职责:
1、 组织事故现场抢救及护送伤亡人员;
2、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调购;
3、负责伤亡人员数量的清查。
(五)设立事故调查组:
组长: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保卫处、工会、纪委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
职责:
1、发生事故部门基本情况;
2、事故伤亡及学院财产损失情况;
3、 事故发生的经过;
4、 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6、事故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