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宁夏医学院安全事故抢救基本程序
(一)、事故报警: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15分钟内须将事故报告学院办公室;特大事故发生,学院须在2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银川市政府、自治区经贸委,并报自治区政府。事故报告必须准确,及时。部门负责人要对报告内容负责。
事故报告包括:
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门;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原因初步判断;
4、 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部门。
(二)、紧急疏散:
1、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特点,确定扩散情况和涉及到的范围,并建立警戒区,除事故抢险和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采取断电,禁用明火等措施。
2、 迅速撤离警戒区内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三)、现场救护:
1、对事故伤亡者进行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到医院救治,进行现场急救时,受伤者和救护人员都要进行必要的防护。
2、对学院财产进行灭火扑救、防盗防哄抢等措施进行保护,并由后勤部门尽快组织人力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确定损失程度。
(四)、事故现场纪实:
必须注意保护好现场,确定抢救对象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仔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须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确保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有关安全事故的抢救方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1、发出危险警报,拨打119报警;
2、 切断电源;
3、 禁止车辆通行;
4 、确定疏散路线,防止群众在危险区内擅自行动,造成混乱;
5 、有效组织疏散;
6 、组织人员引导灭火车辆进入火场,进行灭火工作。
(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1、 由医务室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检查;
2 、由学院办公室给医院拨打急救电话;
3、 封存可疑食物(由保卫安全组负责,对可疑人员进行看管);
4、由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院办在征得指挥部意见的情况下,迅速向有关部门、机关报告;
5、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6、清理学院道路交通,确保抢救车辆出入畅通;
7、 医护部门对伤中毒人数进行统计, 进行分类,并交将数据迅速交院办;
8、负责对事故中毒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